重点项目范围
- 体育场馆、会堂、展览馆 / 博物馆展示厅:>500㎡且≤20000㎡。
- 机场航站楼、车站候车室、码头候船厅:>500㎡且≤15000㎡。
- 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市场、月子中心(无手术):>300㎡且≤10000㎡。
- 影剧院、图书馆阅览室、健身场馆、医院门诊楼、大学教学楼 / 图书馆 / 食堂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、寺庙 / 教堂:>500㎡且≤2500㎡。
- 公共娱乐场所(歌舞厅、网吧、酒吧、剧本娱乐等):>300㎡且≤1000㎡。
- 托儿所 / 幼儿园儿童用房、儿童游乐厅、养老院 / 福利院、医院 / 疗养院病房楼、中小学校教学楼 / 图书馆 / 食堂、学校集体宿舍、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:>300㎡且≤1000㎡。
- 住宅建筑:建筑高度>21m(含设商业服务网点)。
- 丁 / 戊类厂房、仓库:地上>5000㎡或建筑高度>24m。
- 其他公共建筑(不含医疗、老年人照料、儿童活动场所):>500㎡。
- 丙类厂房、丙类仓库(不含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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